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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获批入选国家留学基金委 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实施院校

  • 2017.07.06
  • 新闻
从2018年起,港中大(深圳)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,参加该项目的同学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。

        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留学基金委”)批复,港中大(深圳)正式入选 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实施院校。从2018年起,港中大(深圳)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请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后,参加该项目的同学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,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留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,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      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实施,旨在进一步推动国内高水平大学与世界知名大学和机构合作,促进多元文化交流,提高学生创新意识、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,满足国家急需专业、学科领域高素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需求。

       港中大(深圳)自2014年创建以来,高度重视国际化工作,大力开拓与世界一流大学的深度交流与合作。截止今年6月,已与剑桥大学、明尼苏达大学、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、英属哥伦比亚大学、哥本哈根商学院、博科尼大学、早稻田大学、汉阳大学、新南威尔士大学等43所全球一流高校开展学生交换或交流项目。在校学生中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同学比例超过50%,境外参加一学期以上交流交换的学生比例高达20%,均名列国内高校前茅。

       此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“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”实施院校资格,标志着我校国际交流工作获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和肯定,为我校学生参加交换和交流项目开辟国家公派资助新渠道,将推动我校学生在更高层次上和更宽领域内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