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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获批正式设立

  • 2014.03.21
  • 新闻
2014年3月21日,教育部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《教育部关于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的函》,同意正式设立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,备受国内外关注的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「去筹转正」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。

 2014年3月21日,教育部向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《教育部关于批准设立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的函》,同意正式设立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,备受国内外关注的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「去筹转正」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。自2012年9月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筹建,到2014年3月去筹成功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仅仅历时一年半时间就完成了在校园校舍建设、规章制度建立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学科专业设置等方面的全面进展。

 

    参照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,教育部批复强调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是探索建设国家高水平大学的有益尝试,目标是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实用性人才,为推动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进程提供宝贵经验;学校合作设立的办学者为深圳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,办学的长远规模为在校生11,000人;学校将依法、依章程自主办学,健全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规章制度。

 

    批复表明,专业设置上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将优先考虑内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;首批设置市场营销、国际商务和经济学等三个本科专业,后续所规划专业将按国家规定和程序逐年增设;加大引进优质师资,尽快形成高质量教师队伍和课程体系。

 

    批复指出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的本科生招生将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,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,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学位证书,同时还按照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》及合作办学协议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的学位证书;研究生的招生将实施香港中文大学学位教育,颁发香港中文大学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证书。

 

    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校长徐扬生院士表示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的创办不仅对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、对深圳未来30年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,而且对深圳市及珠三角地区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,研究和开发高科技成果,加强与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,探索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必将发挥重要作用。在国家教育部批复的指引下,学校的发展将进入全新的篇章,香港中文大学(深圳)下一步将重点在全球师资力量引进、学科发展规划、2014年招生工作等方面稳步推进,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,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进程做出我们的贡献。